2012残疾军人抚恤金 chu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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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9-29 15: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民政要闻 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时间:2011-09-29 10:57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10月1日起,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5%至20%,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72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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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29 15: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政部一改旧律,就是没有发布2011.10—2012.09的抚恤金标准。谁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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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29 15: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的抚恤金到底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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