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走还是不走呢?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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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10-1 13: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劳动者提出辞职,是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那么30天后就可以离职,与工时没有任何关系。单位的规定违法。单位应当在9月25日就放你走,不够时间的可以折算扣相应工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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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1 13: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超市以要补工时而不让离职的做法是不合法,如果觉得已经支付了工资,而劳动者未完成工时的,可以用工资形式要求退回,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后就可以离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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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1 13: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已经填了离职申请,就选择离开吧。自己调正好以后,再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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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1 13: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身体不适,就请个长病假,然后上课去是了,工资都不扣还非得你来上,确实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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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1 13: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劳动法只要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即可得到劳动法的保护,但是需要你能够在劳动仲裁投诉时提交事实劳动关系证明(考勤卡、工资证明、入职证明等等),所以建议你留意收集这些可以证明你在这个公司就职时间的证明备用。关于保险缴纳,确实是个人需要负担一部分,但是需要告知你负担的比例和险种,如果对此有疑问你可以直接咨询你们公司的HR,但是这可能使你面临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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