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劳动法的高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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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9-6-17 17: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胡律师:补充回答:加班费是加班费,劳动报酬是劳动报酬,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是由《劳动法》按以下来算的:1、你周一至周五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就算加班,按你基本工资的1.5倍算;2、周六周日上班的话按你基本工资的2倍算;3、国家法定节假日(譬如国庆)按你基本工资的3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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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7 17: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表述不清,无法判断!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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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7 17: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时加班,按照1.5倍周末加班,按照2倍,含十一、春节中的四天节日加班,按照3倍,如五一、十一、春节等国家法定的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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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7 17: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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