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票第一联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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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6-21 20: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可以复印其他联次,做为存根联使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对贵公司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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