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试题!!!!老师给了一些题会的人帮忙做一下吧!!!谢谢了啊!!急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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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6-25 20: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公司合并的程序是:(1)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合并决议。(2)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以明确各自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关系。(4)通知、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协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5)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债权人于上述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时,视为承认合并。(6)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必须经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7)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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