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场所未经消防部门审核,当消防部门来检查的时候,是直接下罚单,还是先告诉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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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0-8 20: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议你查询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新消防法行政准则“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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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8 20: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胆子也够大的了,无知无谓啊!营业场所就是公共、人员密集的地方,居然敢不经消防部门审核!100平方的酒吧都能整出个特大火灾事故出来,当地政府头都担不起就别说你企业法人了,2008新《消防法》与1998老《消防法》较大的区别就是没有限期整改一说,存在问题直接下罚单,情况严重的同时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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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8 20: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8条,直接责令停止营业,并处3-30万元罚款2、这些场所主要是指公众聚集场所3、建议你抓紧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否则被罚是很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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