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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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0-9 10: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是这样想的,房子卖给丙的时候,所得的房款要么提前清偿乙的债务,要么提存《物权法》T91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你说的情况不会出现的,就算甲没有提存,没有清偿,但乙可以向法院要求甲还钱或提存,如果乙没有去做,那就是自己放弃权利,倒时就算甲违约,也不会执行丙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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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9 10: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乙写个书面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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