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工改前国家行政18级的离休干部享受什么级别的政治和经济待遇?有何文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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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9-6-5 22: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干部离休后分别按司局级和处级待遇的通知》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地专)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司局(地专)级的政治、生活待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处(县)级职务的行政 十八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处(县)级的政治、生活待遇。上述离休干部提高待遇,应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填写《离休干部提为司局或处级待遇审批表》(式样附后)一式三份。属地方的,提为厅局(地专)级待遇报省市区党委审批;提为处(县)级待遇由省市区党委审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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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6-5 22: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扯淡,19-23是科级及以下,17-18是副处,15-16是正处。以上是不提高享受待遇的情况。不懂别扯。1982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干部离休后分别按司局级和处级待遇的通知》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处(县)级职务、1982年底以前的行政十八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处(县)级的政治、生活待遇。根据老干办字[1993]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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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6-5 22: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时好象最高是二十三级,十八级享受的待遇相当于今天的正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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