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税法中不得列支的情况有哪些(会计与税法的区别)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16-8-16 12:3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差异的性质不同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在本期发生后不会在以后各期调整。(二)主要业务差异收入确认差异、收入计量差异、特殊销售业务差异、成本费用税前扣除差异等。(三)资产类差异1、接受捐赠资产处理的差异,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现金贷:资本公积税法规定,接受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捐赠都应作为收入缴纳所得税。同时,对非现金资产按入账价值结转成本、折旧或摊销。2、折旧年限、方法的差异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多种折旧方法中的一种。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6-8-16 12:3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税法中不得列支的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第三节的第二十七条至七十五条作了明确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部分不得扣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