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发票丢失的问题,我是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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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9-6-30 13: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税发[2002]10号文件对增值税发票的丢失已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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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30 13: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你是在外面代开的吗?如果是就不是你客户的错那就是你的错!如果是你公司开的话你怕什么你可以拿一联三联拿到税务取消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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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30 13: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种处理方法: 1。如果本月你们财务还未报帐,马上把这张发票作废,注意,开票机系统里一定要作废。重新开一张 2。去当地税务局开张发票丢失的红字证明,再拿你发票的底联复印件盖章给客户让他作帐就行了。 关键是双方规避风险,你看哪种能接受就用哪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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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30 13: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出发票对方是否认证税务是不提示的你弄丢了发票要让对方写个情况说明然后你到税务开红字冲掉,然后重新开,但是会被罚款的如果对方不要发票就什么都不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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