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根据“与1接近的实数的全体”这一句话不能确定一个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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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7-1 12:5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集合中的元素必须是确定的。这就是说,给定一个集合,任何一个对象是不是这个集合的元素也就确定了。“与1接近的实数的全体”这一句话不能确定一个集合,是因为组成它的对象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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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 12:5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集合的表述方法有两种,列举法,和描述法列举法即可以讲所有元素一一列举出的,而描述法则是因为元素太多而找出所有元素的一个共同点来描述他们,当且仅当可以用这两种方法写的元素所组成的才叫集合。而“与1接近的实数的全体”的数字有很多很多,所以首先不可以用列举法,并且这些数字没有规律,找不出共同点,也就不能用描述法,所以不能确定一个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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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 12:5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办法认定“接近”的概念如果说(0,2)接近,那么(-1,3)算不算接近呢?集合必须是确定的,而“接近”是个模糊概念,所以不能确定一个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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