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想法:好像没法分,只能根据不同国家自己的说法.....当然,大部分国家都跟随公用的惯性标准....惯性的意思是,跟以往的历史有联系,但已经面目全非了。从功能上区分现在已经十分不可靠了。靠吨位划分可能是得到最多认同的标准,不仅是惯性作用,而且吨位也跟作战能力有实际联系。吨位到达一个敏感的临界阶段,例如驱、护之间的4000吨左右、驱、巡之间的10000吨左右,则实际上很难用以往的定义来区分了。制造者爱怎么叫就怎么叫远在二战时期巡洋舰和驱逐舰的区别是有没远洋独立作战能力,最简单的分辨方法是看它前后左右的炮门分配情况驱逐舰和护卫舰的区别主要在于一个主要对舰,一个主要对空,那时的护卫舰的5英寸主跑都是平高两用的战后由于导弹的出现,造成各种水面战舰吨位越来越接近,这直接导致了战列舰的消亡和巡洋舰的减少,又由于驱,护舰和巡洋舰在作战功效方面已经没有本质区别,所以战后的区分方法是按吨位区分的,最开始是3千5千做两条杠,后来越来越大,直到今天万吨级战舰也敢腆着脸叫驱逐舰另外,16000吨标排的直升机护卫舰,护卫谁?当然如果苏联管67500吨满排的库兹涅佐夫叫重型载机巡洋舰的话,那小日本也勉强能算厚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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