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店每月有押金50元,在月末计提工资及在下月发放工资时以及离职时如何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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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0-11 23: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计提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2.发放借:应付职工薪酬贷:现金/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3.员工离职借:其他应付款贷:现金虽然以上会计处理是正确的,但是: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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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11 23: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资押金放在其他应付款,别放在工资里,每月正常做工资,谁离职冲销谁的就行了。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张**
其他应付款—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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