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住房原房产证户主是老公的,现想加我做为共有人,能否直接去房管局办理?如果加上房子的所有权属谁?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4 | 2011-2-11 15: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夫妻之间可以直接到房管局或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带上结婚证等证件,费用不多。加上后你们夫妻共有该套房。孩子和老人理论上没有所有权,但是夫妻一方去世后其父母、配偶、子女同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遗嘱的遵从遗嘱,公证过的遗嘱效力大于一般遗嘱)补充:楼上概念有误~本人认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权属的唯一法定凭证,公证只能说明双方有转移产权的真实意图,但并不能说明产权已经转移,产权人还是以登记,也就是房产证的名字为准。夫妻间增设共有人程序并不复杂,公证也不是必要的条件(视当地房管局要求)。根据最高法对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的离婚时可能被认作个人财产(只要能证明他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换言之,房产证上有双方名字的就会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无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2-11 15: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加上共有人,需要到公证处公证,要一大笔公证费用。另外即使你加上了,如果你老公能充分证明房屋是他婚前购买的,也是没有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2-11 15: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户主是你老公,房子产权有你一半了。这是根据婚姻法。无需再加名字。除非你老公做过婚前财产公正。三楼的说的很详细。安心过日子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2-11 15: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权人如果现在是你老公的.不如不动.你们现在结婚了 房子现在默认为你们夫妻俩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