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案”是什么一回事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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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6-4-15 08: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苏报案此案发生在1903年。光绪22年(公元1896年),胡璋创办《苏报》并在上海日本领事馆注册。1899年转由湖南衡山人陈范承办,其主张随潮流日渐激进。1903年5月1日,苏报刊载了邹容的《革命军》自序和章炳麟所著的《客帝篇》,公开倡导革命,排斥满人。5月14日,苏报又在新书介绍栏目中宣传《革命军》,指出:《革命军》宗旨,专在驱除满族,光复中国。清廷震怒,谕令两江总督魏光焘查办。在上海租界当局的协助下,于6月底逮捕了章炳麟,不久,邹容投案。清廷乃派知府孙建臣及上海县令汪瑶庭,延外籍律师控章炳麟、邹容污蔑皇帝,为"大逆不道"。在租界会审公廨起诉。清廷与属民兴讼,为史上所无。在会审中,章炳麟说:"今年二月康有为著书反对革命,袒护满人,故我做书驳之。------所指载小矿四字触犯清帝圣讳一语,我只知清帝乃满人,不知所谓圣讳。小矿两字,本作类字或作小孩不解"。邹容则以愤恨满人专制,而著《革命军》,没有任何过错反诘。上海县请求将章、邹照律治罪,当堂处决,或为永远监禁。时民气激昂,上海领事团对此判决也持异议,乃移北京交涉。清廷深恐此案持久无功,遂与外国侵略者妥协,在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四月八日,由会审公廨非法宣判章炳麟监禁三年,邹容二年(1905年死于狱中)。这起震惊中外的讼案,以苏报被查封,革命者被监禁告终。这是一件内外反动势力勾结,共同绞杀革命典型案例。(据《清代通史》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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