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更换电表后却不偿还旧电表中剩余未用电量,我们在不偷电的情况下私自将旧表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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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2-16 21: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物业公司和你们都违反了《电力法》,1.电表是属于供电公司的,物业公司无权更换你们的电表,供电公司也不得委托任何个人和单位更换电表,旧表中的剩余电量应由供电公司处理,换表的正确流程应该是:供电公司根据电表轮换装拆工单,到客户处轮换电表(之前应该通知客户),更换后装拆工单上得到客户的签名确认,新旧电表的局编号和示度再输入供电公司的营销系统。2.客户也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私自接表用电,应由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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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6 21: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电表是业主的资产,物业公司不经过业主同意更换电表是没有权力这样做的,因此你们换回来不犯法。如果物业是受供电局的委托换电表,那供电局要认老表的剩余电量,否则也是侵犯用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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