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上海企业没办综合保险,出了工伤,在老家办到残疾证,好像是7级伤残。2011年现在想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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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2-19 20: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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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9 20: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种情况现在索赔的话,恐怕已经过了仲裁时效。对你比较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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