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防卫过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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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2-19 22: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具有两方面的特征:一、在客观上表现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二、防卫行为必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中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看样子A 的伤情应该达不到重大损害这种程度吧,而且轻微伤够不上刑事责任.所以不能用防卫过当这个词.看你的这个描叙,很难判断是否触犯了.如果总务主任是在躲避A的伤害的情形下误伤了A,那总务主任就不必负任何的责任,如果总务主任是在与A相互的对殴,那就触犯了,要负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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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9 22: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首先要明确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概念: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所谓正当防卫过当,是指采取的制止性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的重大损害的行为。“不超过必要的限度”,是指以制止不法行为的状态为限度,不法侵害状态已处于结束状态,危险状态已消除。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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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9 22: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概念我就不多说了,具个例子吧,一个人偷了你钱包,你为了追回钱包,在地上捡起一石头往对方头部一扔,石头击中对方头部,使其重伤(死亡),则属于防卫过当(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打腿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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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9 22: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坦率的说,在知道回答问题有的时间真是觉得是在普法,呵呵前2年主要在和所有人说没有什么新劳动法今年的特点是什么城市户口转农业户口什么的但是关于正当防卫的问题,一直是一个经常出现的问题而且我的回答基本不会被选择成为答案但是出于知识积累的考虑我还要再回答下所谓正当防卫是公权利机关归于私人使用本应公权利机关才有权利使用的权利所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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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9 22: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正当防卫,不是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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