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退票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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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6-3-21 19: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税务上应该没什麽影响,就是多用两张发票。先将你上次这张开负数冲销,再重新开一张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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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3-21 19: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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