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3月合同到期。公司要我续签合同,但职位下降了,工资比以前高了,因为我公司今天所有员工工资都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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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2-23 09: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属于降职不降薪,也是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所以你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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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3 09: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以合同条款比以前的低,不续签合同,单位支付补偿,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但是要慎重啊。找工作不易,并且你们还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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