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住房由我前夫的父母居住,我离婚的时候法院将住房判给了我,当时我考虑两位老人没地方住,就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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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2-28 14: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向法院起诉要求两位老人返还原物。居住权是指非所有人因居住而使用他人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是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之一种。这就表明一是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二是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三是居住权人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如果法院已经将房判给了你,你应该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
而两位老人搬出去过你的房子,有相关证据证明老人想把房子租出去,证明老人已经具备相应的生存条件时,两位老人应主动让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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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8 14: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官难断家务事~~跟你前夫说说~毕竟他还会讲点理~至于老人家嘛都是认死理~难啊~~实在不行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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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8 14: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婚时法院将房子判给你的判决书,该房子的房产证,证明是你前公婆付房款的银行划款单。你前公婆已经有自己独立购房居住的能力了,不需要继续住你名下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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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8 14: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凭判决书及对方老人的子女已购房的地址,向法院起诉,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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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8 14: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判给你了 房产证上户主是你的名字的话 直接去起诉就行 都离婚了 还怕什么 你让人家住 人家还以为是他们自己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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