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律的进来,我寒假前托同学保管我的电脑,现在开学发现电脑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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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3-10 02: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们之间的保管协议不成立,原因是保管合同不是无偿的。也就是你没有付保管费(费用不在乎多少,哪怕1元),法律上讲不给你赔也没有错。但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是一定要用法律解决的,法律解决问题是最下策。抛开法律,道德理论上讲他适当补偿你的损失也应该。建议你们私下商议一个双方可以接受的赔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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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0 02: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他赔呗 看他rp了, 你特别在乎就要,不在乎看你们的关系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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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0 02: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①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②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不是故意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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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0 02: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既然已经达成口头协议,在那期间你同学有义务保管好你的电脑,在此期间出现问题他要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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