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专业的劳动争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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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3-15 14: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你们之间的关系为劳动关系,因为你上班打考勤,实际上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不会因为“劳务合同”而使之性质发生变化。第二,依据现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子一个月内不满一年未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第三,如果你过了法定试用期,那么公司解除合同,必须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超过法定试用期,那么不存在经济补偿。仲裁按理说不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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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5 14: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去仲裁吧,你肯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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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5 14: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1、劳动关系;2、可以得到支持;会受理的,因为很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都写的劳务合同,所以不是以名称来判断而是从实际内容和工作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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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5 14: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如果不是以上的情况,就是虚假的计时工作制,实际全日制的劳动关系,完全可以按劳动关系论处。建议你准备好证据材料去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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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5 14: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果你确实是和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公司签订的合同,那么就肯定是劳务合同。2、当然会受理,因为不管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都得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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