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法制近代化失败的主要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一、腐朽的领导主体中日两国法制近代化的直接原因是来自于西方的冲击,两国政府都希望通过法制改革使西方列强兑现诺言,收回治外法权。这种背景使两国的法制改革都采取了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这样,领导的主体势必成为法制近代化成败的最直接的原因。然而正是在这一点上,中国陷入了灾难性的不幸。掌握国家权力的满清皇族,是当时中国社会腐朽、保守势力的代表。直至19世纪末,他们还顽固地恪守“宁肯亡国,不肯变法”的立场,对外割地赔款,出卖国家主权,对内扼杀变法革新,阻挠社会进步。义和团运动以后,他们眼看统治难以维持,才被迫下诏变法。然而,以慈禧为首的统治集团对法制改革怀有矛盾的心理。一方面,他们希望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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