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十几年前欠了我一万多块钱,写了欠条但是没有写还款日期,我可以向法院起诉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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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5-9-4 14: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欠债是有法定诉讼时效的,一般为两年,如果从借钱之日起没有中止、中断的情形出现,则不能以诉讼的形式要回,即不能走法律途径了,如果在这十年中,你有要求他还钱获通过其他方式要求他还债则诉讼时效中断,会另行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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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9-4 14: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写还款日期的意思就是,随时可以向他要钱。只要欠条至今没有超过20年就可以起诉。20年是最长的诉讼期间,超过20年,神也救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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