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亲无故的人去世后,由谁替他追讨民事赔偿?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09-7-12 11: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没有继承人,财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有亲属的,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没有继承人的话只有国家来继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