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注册问题 专业人士请进,注册公司请勿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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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09-7-10 19: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好好回答,你觉得满意就给我分了。。。。
首先,你申请注册商标指定网站相关服务,获得权利后,别人使用该名字注册域名,将构成侵权行为【最高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形为: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侵权行为]】。
其次,“网”作为通用名称不具有专用权,所以花香网不能与花香构成相驳的情况,实际上就是一回事。
第三、网站从本质上是只能提供服务的,注册的是35类(广告。推销)、42类(网站),如果你想把商标使用在你化妆品上,那就要注册化妆品类(商标类,03类)我想你一般是卖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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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0 19: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商标注册必须要按照国际分类表,指定保护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但是目前国际分类表中没有网站这个名字。如果是做网站的,相关的类别包括了,35类、38类、42类。另外最好把网站上涉及的商品类别也注册。对于您来说化妆品的类别也注册。花香与花香网,可以认定构成近似商标的,是否将两个都注册问题不大,注册一个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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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0 19: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花香”和“花香网”是属于近似商标的,所以你不用担心注册吧,网站涉及的类别还满多的,如果你只是销售的话35类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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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0 19: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 42类网站 38类电信35类替人推销3类 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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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0 19: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说的都被各位楼主说完了,我就是在注册公司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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