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争议,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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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7-13 23: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属于劳动合同终止,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但部分省市规定只从2008年1月起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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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3 23: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通知的内容可以明确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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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3 23: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1 由于合同即将到期,学校发送给你的通知是宣布在合同期满后的不继续签订的行为,当前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5年的劳动可以向单位索取劳动补偿金,一年折合一个月向你补偿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 学校是私立学校还是公立学校?公立学校是事业单位,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事业单位,可以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以国有的名义注册法人企业。私立学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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