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条款下货代如何保护提单安全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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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7-19 10: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收货人拿不到HBL,又急要货,你们就代替收货人去要船公司电放,这个过程发生了两次“无单放货”对吧。船公司对你们外代无单放货了,你们对收货人又是无单放货,真出事确实相当烦。我提议要么1. 出背对背保函。你们货主的信誉良好,收货人资质良好的话让他出保函啊~(一定要大银行啊)保证单子到了交还给你,并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然后你们再出具背对背保函给船公司就好了。——注意保函这个问题,完全视人而定啦~~要看人的!别轻易相信人。提议2. 叫收货人出担保或打欠条!因为这两种有法律效力的,对内对外你天涯海角都能追偿的!而保函只有对内效力,也就是说只对你和出具保函的人之间有效。对外无效了~反正你必须要在无单放货的这个过程中让货方提供保证,最好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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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9 10: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是做FOB,对于发货方(工厂等),只需将货物及报关单证交到条款指定的码头或仓库就完成货物交接。若发货方要求提单做电放,货代一般要求对方提供保函。因为主单上的收货人为国外代理,所以货权会转移到国外代理手上。代理会根据情况将货物再转交给收货方。而且国外代理是收货方指定的,所以收货方都会收到货物的。(一般这种情况下,House单多数是做电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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