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达人帮助:财产保险赔付中如何确定标的物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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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7-19 17: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既然在承保的时候约定了货物的价值,那么赔付的时候应当按照约定价值赔付,像这种列明细的保单,对明细外的项目是不做赔付的然后,你投保的时候既然做了明细投保,那么每一项的最大尝损额就是你当时约定的最终价值例如a酒最多赔你6000 b酒最多赔36000你说年前发生过一次火灾,而且是同一保单期间,如果你没追加保费,那么现在的最大赔付额就=保单约定-上次赔付金额连续出险,保险公司一般会比较谨慎,考虑到道德风险问题,这次的赔付可能会拖很久 ,你要有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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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9 17: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帐面余额法。对于流动资产如存货等,以最近12个月帐面任意一个月的余额作为保险金额。但出险时以实际当月的货物数量和价格来核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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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9 17: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1,向其他保险公司的专业保险代理人咨询,2-3家财产保险公司,对比理解;再加上自己对保险法的认识,应该大差不差了,最后可以向保监会或当地保险协会核实,应该可以得到满意的答复.最后与投保的公司交涉,有律师协助可能会好一些.2,我做寿险,产险不是很清楚.3,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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