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在国有单位工作之今,单位没与我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我不想做了!能要求单位赔偿吗?是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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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3-13 10: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单位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二、你可以主张以下项目的赔偿:1、自08年2月份以来的双倍工资赔偿;2、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3、如果没有安排职工休过年休假,你还可以主张年休假工资补偿;4、加班费:法定工作时间:月工作21.75天,日工作8小时,除此之外均需支付加班费。三、如你所述,你可以随时离开该用人单位,并可以索回以上费用的补偿。四、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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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3 10: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要求三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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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3 10: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具体的赔偿项目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补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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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3 10: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违反劳动法了。可以去告,但是一般不会有结果,个人相对国有企业是弱势。他们专门养了一批打官司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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