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问题!!!!!!!!!!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09-7-22 11: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只有在如下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予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任意解除 2劳动者任意预告解除 3劳动者提议协商解除。而天津富士达应当认为无故矿工三天属于严重范围企业规章制度行为,以故其拥有任意解除权。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在工资问题上,你与其有劳动关系,无论如何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所以你两千多块的工资不给肯定是违法的。 你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告知其行为违法。或者申请调解,甚至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仲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9-7-22 11: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胡律师:旷工3天自动离职处分的这个是由单位规章制度来决定的;你对此规章制度不服可以上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