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重庆大修基金的问题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3 | 2015-9-9 12: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不同大修基金的缴纳标准以2011年3月1日《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时是否办理房屋预售合同备案登记为界。在 2011年3月1日以后办理房屋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的,按照2011年3月1日实施的《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4号)规定: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购房者应当在办理房屋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时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直接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主城区交存标准为:有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0元交存;无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元交存。在2011年3月1日以前办理房屋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的,应当按当地原有标准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二、无论按哪种标准交存的维修资金都归业主所有,并且分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5-9-9 12: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重庆市今后将按建筑面积收取大修基金,其中电梯房按每平方米80元交存,无电梯房按每平方米50元交存。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代收首期大修基金。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大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在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须采用招投标等方式,确定2-3家商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5-9-9 12: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大修基金是签合同的时候交和接房的时候交的问题,按规定应该是接房的时候交,我也多着了10000多,真求烦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