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老师大家好,我这里有个未解决问题,是有关于城乡征地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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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3-23 11: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八条 征用土地的程序和审批权限: 一、申请选址。在市区、郊区建设用地,应持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计划任务书或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文件(中央在津单位应报经市计划主管部门签证)向市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选址。为严格控制征用近郊园田,凡涉及占用园田的,选址须经市农业食品委员会同意。在塘沽、汉沽、大港区及各县建设用地,由各该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办理选址手续。 二、核定征地范围和数量。确定选址后,市、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根据用地单位申报的经上级机关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核定征地范围和用地数量。 三、征用土地。区、县征地管理部门接到规划管理部门核定用地数量通知后,组织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调查土地产权归属、类别、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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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23 11: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由地方政府来制定。如果你认为补偿不合理的话,可以和政府协商,但是困难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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