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2002年天津高法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聚众斗殴案件座谈会会议纪要》津高法【2002】156号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2-2-21 22: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聚众斗殴案件座谈会会议纪要为正确适用刑法,进一步规范聚众斗殴案件的审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10月30日召开全市法院刑庭庭长座谈会。会议就关于审理聚众斗殴案件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一、聚众斗殴;是指出于逞强争霸、报复泄愤等动机,双方各自纠集3人以上进行殴斗,或单方纠集3人以上殴打他人的行为。符合上述要件的双方或单方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均可构成聚众斗殴罪;不符合上述要件,在殴斗中构成其他罪的以其他罪定罪处罚。由于家庭、邻里纠纷等原因引起的殴斗,原则上不以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罪的以其他罪定罪处罚。二、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规定的;聚众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