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继承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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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3-17 19: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夫妻未离婚,不论感情有多不好,法律上仍旧是夫妻关系。所以丈夫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分一半给妻子。至于丈夫立下遗嘱要将全部财产给女儿,这也是可以的。但只限于丈夫的个人财产,就说要取出属于妻子的一部分。总而言之,就是妻子女儿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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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7 19: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立遗嘱明确规定要将遗产全部留给女儿有效,但是其他继承人没有生活来源的要留有必要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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