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纠纷,实际是多方出资的房产因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房主要强卖分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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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10-27 22: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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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27 22: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约明房产份额的协议有效,建议去公证处公证。不过,因为房屋登记为你弟弟一人的名字,他卖房、变更登记是不需要经其余所有权的许可也可以去房管所办理。如果他变卖得房屋,其他所有权人是可以去追讨赔偿,但你这种家庭事,一般都不会去起诉的。所以预防你弟弟私下卖房,要尽快变更登记,或者去法院要求分割房屋,让房屋归谁,然后补偿你弟弟多少钱,起诉去法院时,要求冻结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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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27 22: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领取房产证是不能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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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27 22: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做公证,明确各方出资的数额和所占房屋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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