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离职,厂方和社保局是否有责任向我提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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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0-28 16: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朋友。本人企业法律顾问。1、合同到期前住院的那段时间,是停工留薪阶段,就相当于带薪病假。2、合同到期后,如果不再续签,可以要求单位一次性支付伤残赔偿金,如果是10级伤残,最少是7个月工资,9级伤残就是8个月。3、社保局没有赔偿义务,工伤发生后,可以由单位出面给你办理工伤流程,如果单位不给办理,这些损失赔偿全由单位承担。4、具体的法律条文繁多,您搜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就知道啦。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咨询我,本人办理过不少工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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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28 16: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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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28 16: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伤残几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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