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急需寻求帮助,万分谢谢!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4 | 2011-10-30 14: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合同有效,但与新公司即现在的公司风马牛不相及。2、每个月扣除工资10%的敬业保证金,属于违法扣克工资。3、培训费3000元中,应当减去已经服务期间的份额。4、你可以以扣克工资为由诉诸法律,进行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扣克的敬业保证金,并要求补交各项社会保险(如单位没缴纳)。顺祝吉祥于西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10-30 14: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你可以和他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将通知寄往他家里,你的书面通知是需要他本人来公司解除合同还是解除合同的通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10-30 14: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fjeeil ffe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10-30 14: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1.若分支机构未在工商局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就不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是没有效力的。但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培训协议看你们所谓的劳动合同上面对此事怎么约定的3.扣留敬业保证金是违法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