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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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10-31 11: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劳动者未履行提前30日通知义务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相关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用人单位还需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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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31 11: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理解的比较准确,只要能够证明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但不是无条件的离开单位,还应该完备交接手续。这一点也很重要,如果你与单位发生纠纷时,单位也可以主张你未办理交接手续而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相反,你单方依法解除合同后,单位不接受你的交接手续和拒绝办理离职相关手续,你可以主张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请参看以下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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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31 11: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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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31 11: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算自离,没有签合同的这段其实,按劳动法,公司应该赔你双倍工资还有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辞职提前三天申请,试用期过后提前一个月30天就OK了,你可以把劳动法相关规定跟你们经理说清楚,让他快点把工资结给你,再不行找劳动局,你也有理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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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31 11: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你要离职只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并完成工作交接,其实可以以发送邮件的形式,这样有一个更有利的证据,证明你递交辞职报告的时间第二、入职开始就没有签订合同,可以要求自入职之日起(用工之日)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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