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出台后,食品卫生法废止了,但食品卫生法废止后,"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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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11-1 15: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所说的办法是无效了。但食品安全法中有这样的规定: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目前最新的食药同源的物品是由卫生部在2002年发布的。附件1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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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 15: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楼的那位大虾说得对,那个办法已经废止了。但食品安全法中有这样的规定: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目前最新的食药同源的物品是由卫生部在2002年发布的。 传统食品,无论多少年的存在,如果是预包装销售,现在都需要有相应的国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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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 15: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所说的管理办法已失效,但传统食品需要经过卫生部备案获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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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 15: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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