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宪法第103条是什么内容?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09-8-6 12: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百零三条中央人民委员会执行下列任务和职权:
一、制定国家的对内对外政策;
二、领导政务院、地方人民会议和人民委员会的工作;
三、领导司法、检察机关的工作;
四、领导国防和国家政治保卫工作;
五、监督宪法、最高人民会议法令、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主席命令、中央人民委员会命令、决议、指示的执行情况,撤销国家机关的与此相抵触的决议和指示;
六、设立和撤销政务院的各部门执行机关——各部;
七、根据政务院总理提名,任免副总理、各部部长和其他政务院成员;
八、任免和召回大使和公使;
九、任免重要军事干部,授予将领军衔;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