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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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8-7 14: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与我市居民结婚,年龄在35周岁以上,并且投靠配偶10年以上的人员,可准予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18周岁以下的子女可以随迁。对其中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人员与我市患严重疾病或残疾的居民结婚,年龄在30周岁以上,在津居住5年以上的,可照顾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子女可以随迁。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因病残投配偶还要提交指定医院证明和残疾程度照片,离婚再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件复印件。 外地农村妇女与我市农业人口结婚的,以及本市武清区、宝坻区以及到县、宁河县和静海县(以下简称"两区三县)农村妇女与其它13个区农业人口结婚的。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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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8-7 14: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参考一下。我是03年咨询办理的。我和你老公情况一样,毕业后再天津工作,刚开始时单位的集体户口,后来买房后迁到住所地。我老婆是辽宁人,03年来的天津。那时的政策是: 只要本科以上,在天津工作满三年(要求劳动合同证明),就可以申请户口。现在应该不会比这个严格。你又是学士学位,应该没问题。去你天津住所的派出所去咨询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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