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下开饭店,楼上业主都不同意,饭店还能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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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09-8-16 08: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依据国家环评名录 产生油烟的餐饮业属于必须办理环评的项目,而且应该属于前置审批,也就是说环保没有审批同意他不能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你这里现在已经取得执照的情况环保部门确实无权要求停业(这个权利只有当地人民政府才有)但如果是在追究期限以内可以责令补办环评手续,并要求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并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如果这个饭店能够做到以上的要求 环保这里就管不了了,关键问题还是在确定房屋性质以及当初购房协议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饭店做不到环保的要求 环保部门还是有权责令停止生产或经营的。 靠工商部门的年检有什么用,当初没有环保审批手续都能办出餐饮的工商执照,年检这里能卡的住?违反“三同时”没错,2年以内的环保部门可限期责令补办环评,同时责令停止经营以及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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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8-16 08: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生存,何必你死我活的,如果对方安装油烟净化器,选择相对静音设备,在油烟和噪声上做到控制,何必挡人财路,我们可以要求物业监督下嘛,有些干净卫生污染少的餐饮在附近不好吗,等到把餐饮业态全赶到专门餐饮街,你吃个饭跑三公里的时候就不麻烦,人家成本高了菜价高你不烦,其实重油烟大噪音的禁止就好,轻餐饮控制好完全有必要存在,我现在这附近想吃个宵夜真麻烦,叫餐加配送餐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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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8-16 08: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住三楼,整个二楼是饭店。我们楼下的饭店严重扰民,我们业主一起去桥西环保局走行政诉讼程序,那时桥西环保局没独立出来,行政诉讼主体是石家庄市环保局和饭店,法院是裕华区法院,官司从2013年1月到2015年8月历时两年多,中间还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艰难啊,法院一直不出结果,拖着我们,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最后裕华区法院出了裕华结果,说饭店属于居民楼底商,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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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8-16 08: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现有的物业管理条例与物权法,开饭店的属于违法,业主属于维权。你们可以先了解一下这块地皮当初开发商买下来的时候批的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建造商业房性质的,那你们随便怎么告都没用,如果是商住2用的,你们也是怎么告也没用,如果是居住用房,那你们就可以拿着土地批文与物权法去法院告,肯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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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8-16 08: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以前可以开,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后就不能开了,第81条,居民楼下是禁止开饭店的!如果环保局不作为,就走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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