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意外触电死亡的赔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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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8-8 21:2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给你理顺法律关系,才能回答问题,这里面主要是承揽和雇佣风险承担截然不同的问题,希望我说的你能够理解:第一、工人和你朋友的关系,是雇佣关系。这异地你是无容置疑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若干解释,雇佣关系中,雇工是被害人或者死亡的,雇主要承担责任。所以你朋友肯定是跑不了的。而且工人并无过错,不能减轻你朋友的责任。第二、你朋友和包工头的关系是承揽还是雇佣关系存疑。判断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最大区别是于承揽关系的双方是平等关系,不具有隶属性,在承揽合同中,用工方式、用工程度、操作规程和劳动过程全由承揽人自行确定,定作人接受承揽人物化的劳动成果,此成果是定作人付酬的直接对象。你可以根据这个判断你朋友和包工头之间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要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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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8-8 21:27: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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