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法定年龄结婚,生子,当时只拿了没有盖章的结婚证,婚姻现在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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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6-4-28 09: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的情况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结婚证没盖章等于没有结婚登记,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应区别情况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院告之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注意,解除事实婚姻也就是离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可以进行调解;解除同居关系,只是对财产和子女问题进行处理,同居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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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4-28 09: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盖章的结婚证,那和没拿有什么区别;如果你需要维护你的利益,可以以你们在一起生活了多少时间证明你们的事实婚姻.当然这些取证会麻烦一点,需要人证,物证等.可以向婚姻法方面的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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