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规定申请办理暂住证还要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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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8-14 15: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朋友你好!处罚还是有依据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 违反交通管理,有下列第一项至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七项至第十一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二)无驾驶证的人、醉酒的人驾驶机动车辆,或者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在城市集会、游行,违反有关规定妨碍交通,不听民警指挥的;
(四)无理拦截车辆或者强行登车影响车辆正常运行,不听劝阻的;
(五)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通行的地区,强行通行,不听公安人员劝阻的;
(六)违反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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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8-14 15: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晕,这要罚款吗?为什么罚款?我办理暂住证只要交5元钱的费用就可以了,今年的政策都取消了这5元钱的费用,直接给办理了。不知道外地时什么情况。如果乱收费,你可以去告他。根本就不需要罚款,假如你到某个城市一直没办理暂住证,现在再办,也不能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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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8-14 15: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 这属于行政规定 不过行政估计也没有这一条 属于乱收费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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