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交通肇事,责任划分问题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09-8-14 08: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双方的责任划分,要看当时当地双方是否有减速的行为,如果双方均未减速,双方均有责任,应该对等。如果看到有刹车痕迹,也要看当时双方的车速,如果刹车痕迹过长,说明车速过快,要负主责。至于说到对方车辆未检,只能是对楼主一方不利,因为对方没有保险,所以保险公司不会赔偿死者的损失,只能是对方个人赔偿,这是一;楼主的父亲没有驾驶证,车辆没有牌照,是有违规在先的,但是和本次事故成因无关,所以要单独追究和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9-8-14 08: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