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被私人耕作二十年了,现在土地被征用,这个土地征用补偿费该付给谁,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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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8-18 15: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征用农村土地其补偿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土地补偿;二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三是安置补偿。土地补偿归村集体,但很多地方将土地补偿拿出一部分用作增加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是谁建的就补偿给谁,青苗补偿就是补偿给种田人。安置补偿补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以“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只享受青苗补偿。根据你所说的这种情况,目前的种田人应该算是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所以只能享有青苗补偿的权利。当然还应该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的规定,让村集体给予其对提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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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8-18 15: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补偿给村里和村民,一般是村里2成村民8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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