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情况公司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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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09-8-24 17: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与A地总公司签定的合同,到上班时却被派到B的分公司。这种情况合法吗?1、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作出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但劳动者也可不解除合同,要求单位继续履行,那么此时的工作地点一般应为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实际工作地点,如果单位要求劳动者改变工作地点,除非劳动合同另有约定,要征求劳动者同意,否则单位不得改变劳动者的工作地点。2、08年1月1日后签订的合同。在无专业培训和保密方面的规定下合同还规定了违约金,这种合同有效吗?随着《劳动合同法》的08年1月1日生效,这种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属无效。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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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8-24 17: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胡律师:你合同上面没有注明工作地址的话,这并不违法;无专业培训和保密方面的规定下合同还规定的违约金无效;你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非书面,但是有证人),并不违约,属于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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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8-24 17: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违约金的条款是无效的,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劳动者提前辞职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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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8-24 17: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使整个合同失效,只有违法条款无效,你的行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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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8-24 17: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你开始签订合同的内容了,有没有说工作的地点。分公司时独立的法人,应该是公司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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